摘 要:随着“数字丝绸之路”的推进,跨境网络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安全带来风险与挑战。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协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肩负着规则共商、安全共建双重使命。当前,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网络空间治理检察国际合作面临实体法认定差异、电子证据规则冲突及刑事强制措施不一等制度性障碍,犯罪追踪与资产追回技术能力不足、沿线国家执法能
摘 要:科学运用“三个结构比”有助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当前,基层检察院“三个结构比”运用中存在认识和能力偏差、作用于监督质效提升的机制欠缺等现实问题。应通过加强办案人员的理念更新、促进结构数据应用便捷化、合理设置评价权重等强化履职管理,以优化数据统计、数据结构更新、内部联动机制等释放管理潜力,通过抓牢关键变量和明确数据关联实现精准施策,推进“三个结构比”科学运行,进一步推动
摘 要: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听证制度为防止违法“减假暂”等传统书面审查模式容易出现的弊端提供了有效途径。该制度当前面临立法缺位、案件敏感性与公开性存在张力等问题。完善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听证制度,应从立法层面明确其地位,通过完善听证配套体系、健全听证召开机制、深化数据协同与智能辅助机制建设等方式,全面提升听证质效,保障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的公平公正。 关键词:刑罚变更执行 检察听证 实质化审查 繁简分
摘 要:借贷型受贿以民事借贷为掩护实施权钱交易,具有隐蔽性强、认定难度大等特点。实践中围绕主观故意的推定、犯罪既遂的把握以及受贿数额的计算三大核心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对借贷型受贿的精准认定应以“权钱交易”本质为核心 ,综合审查借贷真实性、职务关联性、还款意愿等要素。面对受贿故意滞后、行贿故意缺失、分段收息等复杂形态,应将实质判断与动态认定相结合,准确认定此类犯罪。 关键词: 借贷型受贿 行为模式
摘 要:商业机会型受贿,由于既有权力介入因素,又有市场交易因素,在具体认定中存在较大争议。商业机会需要经过变现环节而产生利益,因此它是预期利益的一种表现形式。收受商业机会是否入罪,需要从商业机会的权钱交易性、获利的高预期性、价值的可量化性等三个方面审慎把握。对于完全基于权力取得、收益价值可量化、没有实质经营行为、不承担市场风险的商业机会,可以认定为贿赂犯罪中的“财物”。通常情况下,一般应将扣除投资
摘 要: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模式历经多次变迁。“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是现阶段的最优选择,但实践中存在派驻检察虚化致使融合基础不牢、巡回检察刚性不足致使融合力度不够、科技嵌入不深致使融合质效不佳等问题,需进一步厘清派驻检察职责定位、强化巡回检察办案属性、深化科技赋能场景应用等,形成“1+1+1>3”的融合监督效果。 关键词:刑事执行检察 “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 监督质效 刑
摘 要:回避制度是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双方相互控告型刑事案件中,侦查人员可能由于证实性偏差而无法中立客观公正地对待前后控告双方,进而影响案件公正办理。对此检察监督中需完善回避审查的评价标准体系,包括可能导致错案风险的实体标准、案件办理过程客观公正的程序标准、控告事实区别的中立标准、“关系要件”与“公正要件”的辩证适用标准等,以优化回避制度的适用,实现案件的高质效办理。 关键词:回避
摘 要: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涉企虚假诉讼不断涌现新表现形式并呈现主体组织化、证据伪造精密化、行为跨域化、程序滥用化等特征。涉企新类型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面临线索发现壁垒、证据审查专业复杂、跨区域调查协作难题及法律适用认定等新挑战。检察机关应结合涉企案件特点,通过深化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聚焦关键证据审查、用足调查核实、细化监督规则等路径,提升
摘 要:企业通过虚假清算、隐瞒债务、滥用简易注销程序等违法手段办理注销登记,故意逃避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执行义务,损害司法公信力。检察监督面临线索发现难、监督标准不明、程序衔接错位及检法认识不统一等困境,需从健全协同机制、推动规则统一、优化程序分流三个维度,提升监督实效性,推动构建“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关键词:恶意注销 规避执行 民事检察 企业恶意注销规避执行的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
摘 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化”办理的模式转型,体现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操作规范体系和增强行刑反向衔接刚性保障的现实需求。实践中仍面临“可处罚性”认定难、审查效率低、数据利用不足等堵点,行政检察部门亦存在主动性不强、归类意识薄弱、数字思维滞后等问题。应以“可处罚性”明确审查范围,区分不起诉类型开展事实审查,以“数字化”为导向构建办案体系,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迈向成熟。
摘 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是基层行政检察业务的重要内容。实践中,在案件证据运用方面尚存在缺乏实定法指引,刑事构罪要件与行政违法要件存在差异,移送证据方式较为粗放,证据种类存在形式差异与实质冲突等问题。对此,应立足推动完善立法,围绕行刑构成要件差异剥离“可处罚性”证据,面向不同行政机关完善证据移送机制,聚焦证据种类构建系统运用规则,不断完善行刑反向衔接领域刑事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 关键词:行刑反
摘 要:当前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存在制度规范体系不完善,协作深度不足,保障支撑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问题,顶层设计上,需细化相关规范,完善配套规则;实践运行机制上,需规范协作基本程序,解决管辖争议、线索处置、调查取证等难题;保障支撑体系上,需构建技术和人才协同发力格局。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 军地 协作机制 一、引言 2020年4月22日,最高检与军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
摘 要:可诉性是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的关键,其精准规范适用有赖于实体性审查标准的规则构建。《文物保护法》明确授权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焦点,更多转向对可诉性基本要素实体审查的精准判断。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客观反映了实践发展现状以及法律授权依据不完善、适格主体认定复杂等诸多现实困境,因而在推动完善制度供给的同时,可以探索构建以适格主体梯次认定、公益损害二元审查、行政机关履职复合
摘 要: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确立了对未成年人违法“有条件执行”治安处罚,为未成年人检察行刑反向衔接提供了制度依据。目前,未成年人检察行刑反向衔接仍面临诸多困境:规范层面缺乏针对未成年人的专门移送标准与证据规则;实践层面存在跨区域衔接不畅、程序约束力弱等问题;效果层面因司法保护理念与行政执法逻辑冲突,导致治理效能不佳。建议从统一司法理念入手,制定专门实施细则,优化不起诉前同步评估与跨区域协作机
摘 要:针对专门教育制度开展检察监督,契合国家责任的检察担当,更符合矫治预防的根本宗旨。聚焦专门教育需要应对的犯罪治理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的权益保障需求,检察机关应当以法定性与必要性、精准性与有效性、个性化与类型化相结合的理念为指引,通过“四大检察”的联合辐射发力,即依托刑事检察监督推进犯罪治理、立足民事检察监督强调权益保护、以行政检察监督规范行政权力、善用公益诉讼检察维护涉未成年人公益等,着力构建有
摘 要: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权属及界限是司法实践中争议问题,事关检察履职质效,亟待厘清和回应。人工智能背景下,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依然是判断其是否可赋予著作权的法律规则。人工智能是提升效率的创作工具,同时会减少创作亲历性。人工智能封闭式生成内容不具有独创性,不受著作权保护。借助人工智能辅助创作、非封闭式生成的作品是人创作的结果,其独创性指向作品本身,其著作权归属于使用者或投资者。 关键词:检察履职
摘 要:网络微短剧产业面临着侵权数量计算或认定标准尚未统一、偷拍代拍行为的规制法律依据不明、知识产权联动保护的合力不足等问题。着力加强网络微短剧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有利于促进新领域业态发展、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要优化网络微短剧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的路径,统一微短剧侵权数量计算及认定标准,依法规制影视偷拍代拍行为,统筹加强网络微短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 关键词:微短剧 知识产权
摘 要:检察管理离不开检察业务数据。充分应用检察业务数据有利于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服务区域社会治理、构建检察历史文化“数字记忆”。但当前仍面临数据供给不畅、转化应用乏力、配套保障体系不足等困境。应当从优化前端数据供给,夯实数据质量基础;深度挖掘转化,释放数据效能;强化组织队伍保障,健全机制建设等路径破题,推动充分运用检察业务数据持续赋能检察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三个管理 业务
摘 要:随着最高检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推进,担负检察管理枢纽作用的案件管理部门面临深化决策支持职能、构建案件管理体系、融入检察“大管理”格局三重履职进阶挑战。为更好保障高质效办案,案件管理部门在抓实“三个管理”过程中要处理好决策参考与管理履职、监督管控与服务保障、协同履职与职能衔接三组关系,并从做好业务管理辅助、做强案件管理本职、做实质量管理保障三个方面提升高质效管理水平
摘 要:深圳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河套合作区法治建设中发挥着复合功能,在推动特区立法、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数据治理、跨境协作机制构建等方面取得突破。鉴于检察履职仍存在行政检察监督的规范指引阙如、刑事追诉权的跨境管辖冲突、区际司法协作机制的实践梗阻等区际司法困境,可以通过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制度创新、完善刑事追诉协作机制、构建区际司法协作新模式等举措化解履职难题,以期为全国跨境合作区的检察履职提供可复制的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与实践的不断深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仍面临类案检察建议数量不足、跟踪督效虚化、数据分析研判浅层化等瓶颈,深入剖析其根源在于类案治理意识与能力的制约、过程跟踪与机制保障的缺失、研判机制与社会公示的不足。检察机关需以效果为导向,借力大数据时代发展优势,将数字思维与法治思维相结合,从源头、过程、结果出发,加强类案线索挖掘能力、全流程跟踪督效及成果研判、共享等,以期进一步提升社会治
摘 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是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针对当前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选题宽泛、内容与实战脱节、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应以选题精准、内容精要、分析精微、教法精巧为核心要素建构课程框架,通过立足检察属性对标评审标准实现选题精准,通过政治引领与专业能力有机融合实现内容精要,通过解构实务机理揭示深层规律实现分析精微,通过教学方法结构化适配实现教法精巧,打造更多
摘 要:随着检察队伍年轻化趋势日益凸显,传统培养模式与青年群体特征及新时代履职要求之间出现适配性危机,主要表现为职业认同弱化、核心办案能力不足、素能更新滞后及青年人才流失等多维梗阻。基于基层检察院履职实践,可从职业认知、培养逻辑、资源供给与制度设计四个层面剖析其成因。为破解上述困境,需强化价值引领、重构培养路径、优化资源供给、完善制度保障,构建以青年干警成长为核心的全链条培养体系,促进个人发展与检